- 标题:【奖助公告】励學基金
- 公告日期:201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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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低收入户學生、中低收入户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孙子女學生、身心障碍學生及身心障碍人士子女、获教育部弱势助學金补助學生、具學杂费减免资格之原住民學生。
辅导者(Tutor):符合上述条件者,且由各系推荐成绩优异者担任
被辅导者:符合上述条件并修習暑修者
课辅参與对象由學务处处本部媒合
暑修补助科目说明
以暑修开设之全校共必修、系上必修为补助科目,通识课程、体育、各系实習课程、習作课程不予补助。
励學基金
運用虚拟货币平台累积T(时间)币,转换为G(实质)币,兑换比率按当年度基金情况公告。
类别
条件
点数(T币)
申请暑修被辅导者
申请暑修课程课後受辅导时数,
每人至多三科
1小时1点
暑修及格奖励金
16点
申请暑修辅导者
Tutor
依实際暑修课後辅导时数,
每人最多二科
1小时2点
辅导及格奖励金
16点
附注:每科每學期被辅导时数最多以30小时为原則,本學期1点折算金额为150元。
举例:每科暑修课後辅导16小时,三科共计接受辅导48时,暑修课辅奖励金为48T币*150元=7,200元,若该科暑修成绩及格者可申请暑修及格奖励金16点(T币)等于16T币*150元=2,400元。
申请方式
1. 有意愿在暑修期间担任辅导者(由各系推荐成绩优异者)或想暑修课程後申请课业辅导的同學请下载申请表,打印填写由系办审核完毕後缴交至學务处处本部,经审查後将通知核定通过者,进行申请课程與课程教學时间媒合。
2.暑修课程结束後填写暑修课业辅导學習心得表(1科1张)缴至學务处处本部。
3.完成订定之暑修课後课辅时数将申请文件(暑修课业辅导學習心得表/课业辅导教學纪录表)于暑修上期、下期结束後缴交至學务处处本部。
4. 申请暑修被辅导者奖励金:需缴交暑修课业辅导學習心得表,如申请暑修及格奖励金者尚须缴交课业辅导成绩证明表至學务处处本部。
5. 申请辅导者奖励金:需缴交课业辅导教學纪录表,如申请暑修及格奖励金者尚须缴交课业辅导成绩证明表至學务处处本部。
联絡方式
如有问题欢迎至學务处3F处本部
或撥打电话04-2359-0121分机23008王文萱小姐询问。
- 附件档案:
- 参考连结:http://ithu.tw/2VI
- 张贴人:林静宜
- 最後修改时间:2018-06-26 PM 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