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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公告
  • 标题:企业管理學系學生五年一贯攻读學、碩士學位施行要点
  • 公告日期:2011-06-24

东海大學企业管理學系學生五年一贯攻读學、碩士學位施行要点
民国1000216 日系务会议通过
 
一、    为协助本系學士班成绩优异學生提前修读碩士班课程,预先规划专业及學术研究方向,采取五年一贯攻读學碩士學位,以期达到缩短修业年限之目的,兹依据「东海大學學生五年一贯攻读學、碩士學位实施要点」特订定本施行要点。
二、    學士班學生三年级上學期以前之學期成绩,总平均位于同年级學生之前百分之二十者,得于三年级下學期开學後,依规定申请手續向本系提出申请。由本系甄选委员会审核,录取名额至多六名。录取名单经系务会议通过并经行政程序陈校长核定後公布之。
三、    录取五年一贯攻读學、碩士學位之學生(以下简称录取生),得依學校及本系之规定提前选修碩士班课程,兼具學士學位候选人及碩士班预备研究生资格。
四、    录取生得自四年级上學期修習本系碩士班课程,其及格标准與碩士班學生相同。
五、    录取生应與碩士班入學考試一般考生公平参加入學甄試或考試,经通过甄試或考試录取,始取得碩士班學生之资格。
六、    本系将协助录取生选定指导教授,由指导教授辅导选课及协助订定研究专题,以期该生能在本系五年内获取學碩士學位。指导教授须对其指导之录取生进行評估作业,并于取得碩士班资格前之每學期末将評估报告提送本系考核。
七、    录取生于學士班曾修習碩士班科目學分,成绩达七十分,且该學分未列毕业學分数内,得酌予抵免碩士班毕业學分,抵免學分数以碩士班规定毕业學分不含論文學分四分之三为限。
八、    碩士班抵免學分之申请,应于入學当學期加退选截止日前办理,申请办理學分抵免以一次为限。
九、    录取生于符合本系學士學位之毕业规定时,本系应报请學校发给學士學位证書;录取生获本系學士學位证書後,并于符合本系碩士學位之毕业规定时,应报请學校发给碩士學位证書。
十、    本要点经系务会议通过,送院、教务会议备查後实施,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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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修改时间:2011-06-24 PM 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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