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九十八學年度『東海文學獎』徵文辦法
壹、目的:為帶動本校學生文學創作之風氣,提升文學創作品質。
貳、主辦單位:東海大學中國文學系
參、參加對象:東海大學全校學生
肆、徵文項目:
一、小說組:以不超過一萬五千字為原則
二、新詩組:以不超過五十行為原則
三、散文組:以不超過五千字為原則
*主辦單位可視當時稿件調整組別。
伍、獎勵
一、短篇小說組:
金質獎:一名,獎金一萬元,獎牌乙座
銀質獎:一名,獎金六仟元,獎牌乙座
銅質獎:一名,獎金三仟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五名,獎金一仟元、獎狀乙紙
二、新詩組:
金質獎:一名,獎金八仟元,獎牌乙座
銀質獎:一名,獎金四仟元,獎牌乙座
銅質獎:一名,獎金二仟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五名,獎金一仟元,獎狀乙紙
三、散文組:
金質獎:一名,獎金八仟元,獎牌乙座
銀質獎:一名,獎金四仟元,獎牌乙座
銅質獎:一名,獎金二仟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五名,獎金一仟元,獎狀乙紙
※ 金、銀、銅質獎得因未達水準而從缺。
陸、評審方式:
一、初審:99年5月10日前完成。
決審:99年5月31前完成。
二、邀請專業老師或作家擔任評審委員。
三、初審採作品審查、決審邀請評審委員公開講評。
柒、行政事項:
一、收件日期:99年2月22日(星期一)起至99年4月26日(星期一)止。
二、應徵作品規格:
(一)請繳交作品word檔案〈E-mail:chinese@thu.edu.tw〉及書面稿(邊界:長、寬各2cm,A4規格直式橫書為原則,文字:標楷體為原則)四份。
(二)以另一張A4紙張,黏貼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附記詳細聯絡方式(填寫報名表),稿件上請勿書寫任何個人資料 。報名表請上中文系網頁「最新消息—東海文學獎報名表格」下載填寫。
三、收件地點:東海大學中文系電腦室(人文大樓五樓H516)或投郵局835信箱。
四、每人限投二類,每類作品限投一篇。
五、應徵作品如係抄襲他人、有妨害他人著作權或已公開發表者,一經察覺,即取消獲獎資格,追回所領獎金、獎牌(狀),並公佈事實。
六、參選作品如有損害著作權法者,由參選者自行負責。
七、各類作品可同時參加其他單位徵文活動,若於本獎揭曉前,已知獲獎,請主動告知本主辦單位,避免因重複獲獎,遭取消得獎資格。
八、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評審之,評審方式分為初審及決審,初審入圍作品名單將公佈於中文系網頁「最新消息」。
九、定於五月下旬舉行決審(日期將公佈於中文系最新訊息網站),邀請評審團老師分別就各類組實施講評。
十、得獎及決審作品將輯為作品集出版,得獎及參賽者不得有任何異議,其著作權仍歸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