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尊重智慧财产权观念
- 公告日期:2009-09-18
为加強宣导校园尊重智慧财产权观念,敬请惠转各大专校院积极辅导、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勿非法影印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着作权,敬请 查照。
说明:
一、依着作权法规定,着作人就其着作专有重制之权利,影印系重制方法之一,影印他人着作,除符合着作权法第44条至第65条规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应事先取得着作财产权人之同意或授权,否則即属侵害重制权之行为,先予叙明。
二、各大专校院學生,如符合着作权法合理使用之规定,固可于合理范围内,影印国内、外之書籍,惟如系整本或大部分之影印,或化整为零之影印,实已超出合理使用范围,属侵害重制权之行为,如遭权利人依法追訴,须負担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责任。兹为加強宣导學生尊重智慧财产权,敬请 贵部转请各大专校院辅导、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勿非法影印他人着作,以免触法。
三、为宣导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勿非法影印書籍、教材,及纾解青年學子购买新教科書的费用壓力,使學生能有合法取得正版教科書的管道,本局建置之校园二手教科書網站(網址:http://2handbook.nasme.org.tw/)持續开放使用,惠请协助转知各校参與连结并運用校内传播系统鼓励全体师生多加運用。四、本局校园着作权宣导资料已上载本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取得路径为:本局網站首页/着作权/着作权教育宣导/校园着作权,并请转知各大专校院重新连结,以便参考、運用。
- 附件档案:
- 参考连结:
- 张贴人:
- 最後修改时间:2009-09-18 PM 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