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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公告
- 標題:【獎學金公告】東海大學路思義獎學金即日開始申請
- 公告日期:2017-02-18
東海大學路思義獎學金辦法
87年12月2日35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93年10月13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96年8月21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辦法名稱
97年10月8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3年10月22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第 一 條 為提昇本校優良校風,鼓勵學生奮發向上,勤研學術,敦品勵行,特
設東海大學路思義獎學金,遴選傑出優良學生,資為全體學生表率。
第 二 條 本校學士班應屆畢業班之畢業生,合於第三條之資格,且未曾受任何
處分者。
第 三 條 學士班應屆畢業班之畢業生,於本獎學金受理申請前各學期學業成績
均為該班前百分之十、操行成績均為八十五分(含)以上、基本勞作成
績均在八十分以上(若免修基本勞作成績者除外),體育成績均在八十
分以上。
前項學生之遴選並應審酌有無下列優良事蹟:
推展愛國、愛校、社會服務等公益活動,有具體優良事蹟曾受褒獎者。
參加全國性社團活動或比賽,獲得全國前三名者。
研究論文或報告曾於各專業期刊登者。
第 四 條 推荐及評審方式如下:
一、由各系二位以上教師之推荐,經系務會議選荐一至二名優良學生
為候選人,於每年三月上旬送至各學院,並檢同推荐表、各學期
成績單、自傳(約壹千字)、優良事蹟証明或獎狀。
二、各學院應成立評審委員會,辦理初審,並於三月中旬推荐一名優
秀學生,送學務處彙辦。
三、由獎助學金委員會於三月下旬前召開會議,就各院荐送人選及資
料嚴格甄選為本獎學金得獎人,每院至多一名。
第 五 條 依獎助學金委員會核定名單,頒發每位得獎學生獎學金及獎牌。
請 校長於畢業典禮中公開表揚,並將相關資料送校刊及各媒體予以
刊登表揚。
※請有意願申請的同學,準備好各項文件,
請於3/6(一)中午12點前繳交至系辦-瑋珊助教,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詢問。 04-23590121#35126
※請有意願申請的同學,準備好各項文件,
請於3/6(一)中午12點前繳交至系辦-瑋珊助教,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詢問。 04-23590121#35126
- 附件檔案: 東海大學路思義獎學金辦法 東海大學路思義獎學金推薦表
- 參考連結:
- 張貼人:李瑋珊
- 最後修改時間:2017-02-18 AM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