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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公告
  • 標題:【實習機會】救國團 105年大專學生銀行業務實習隊
  • 公告日期:2016-06-17

105年暑期大專學生銀行業務實習隊實施辦法
一、目    的:增進大專校院相關科系同學對銀行業務之認識,使理論與實務相互結合。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
三、主辦單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救國團總團部、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四、協辦單位:各相關大專校院
五、遴選方式:
    (一)遴選條件為本國籍就讀各大專校院財金、銀行、保險、商學、會計、經濟、企管、財稅、國貿、資管、統計、農經、合經等相關科系二、三年級學生,得由系辦及課外活動組推薦參加學校遴選,但曾參加過本實習隊者,不得再予遴薦。
    (二)上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在7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由各學校學務處邀請有關科系主任,組成審查委員會,擇優推薦(清寒學生優先)參加。
六、名    額:77名。
七、實施方式與實習時間:
    (一)第一階段:711(星期一)713(星期三)於台北市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辦理行前講習(不支薪),講授一般銀行業務之介紹與職場服務觀念溝通等課程。
(二)第二階段:講習結束後,同學按介派結果至各分支銀行實習。實習時間以1個半月【718日(星期一)至831日(星期三)止】為原則,惟各銀行得視需要延長至2個月;合作金庫銀行實習時間為714日(星期一)至826日(星期五)止】
八、費    用:
    (ㄧ)講習時間(赴臺北市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之往返交通費,由學員自行負擔。
    (二)講習期間教育行政費、活動場地費及隊員膳宿費由指導、主辦單位在預算中共同支付(各銀行負擔教育行政費:3,000元×提供名額)。
  (三)實習待遇:以政府訂定基本工資(20,008元)為基準發給,實習期滿,由各銀行逕發予參加實習學生。
本系名額:1位  (另備取一位)
請有興趣的同學請盡速於6/20早上9點前,將相關紙本資料繳交至系辦瑋珊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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