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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於本校學士班修業滿一學年,碩士、博士班及轉學生修業滿一學期,具本校學籍且前往交換締約學校交換進修時符合學生欲申請之交換校所設立條件,且未符合畢業資格條件同學,皆可參加交換學生甄選(不含推廣部及在職專班學生)。
系所公告
- 標題:2016年秋學期東海大學交換學生(大陸組)第二次甄選
- 公告日期:2016-04-21
公告║2016年秋學期東海大學交換學生(大陸組)第二次甄選
一、於本校學士班修業滿一學年,碩士、博士班及轉學生修業滿一學期,具本校學籍且前往交換締約學校交換進修時符合學生欲申請之交換校所設立條件,且未符合畢業資格條件同學,皆可參加交換學生甄選(不含推廣部及在職專班學生)。
二、大學部學生勞作成績需達70分以上,研究所及進修學士班學生操行成績需達80分以上。
三、學生於修業期間前往交換校研習以兩次為限,每次以一學期為原則,總交換期限(含自費研修期間)不得超過兩個學期,亦不得申請延長。(雙聯學位學生則不在此限)。
四、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中午12時截止。
五、報名費用:每人新臺幣500元整
(請於繳交申請資料時,至國際處領取繳費單,自出納組繳費完畢方能完成報名手續)
六、報名所需文件:請詳閱簡章第5頁。
七、凡參與本校赴大陸長期交換之學生,均可申請TEFA獎學金,惟每年補助金額、名額略有不同,申請人數過多時,將依成績排序決定補助對象。
欲申請者,請於報名表上「欲申請TEFA獎學金」欄位打勾。
八、曾參與第一梯次甄選者,不得再次報名 。
九、有關交換計畫甄選若有任何疑問,請洽業務承辦人:
鍾翔宇 分機:28516 電子信箱:chunghy@thu.edu.tw
- 附件檔案: 甄選報名表 2016秋學期長期交換計畫(大陸組)簡章_第二次甄選
- 參考連結:http://oiep.thu.edu.tw/page8/news.php?Sn=1101
- 張貼人:BA
- 最後修改時間:2016-04-21 PM 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