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103學年度第2學期注册须知
- 公告日期:2014-12-17
东海大學103學年度第2學期注册须知
壹、选课、注册及上课时程:
办理事项 |
说明 |
承办单位 |
选课上课 |
1.课程预选:104年1月12日至1月28日止。 2.加退选课程:104年2月16日至3月6日止(特殊加选及网络退选截止)。 3.上课日期:104年2月25日。 4.學生应按照选课相关规定办理选课(请详见课务组網页之选课说明);已注册學生于加退选截止日仍未选课者,即令休學。但其已休學期满者即令退學。 |
教务处课务组联絡电话:04-23590121 转22302 |
注册缴费 |
1.注册缴费:104年2月16日止(學生完成缴交应缴费用或就學贷款手續,即视为完成注册手續)。 2.學生如因经济因难不克如期缴费,应于2月16日前填具本校缓缴學杂费申请表,向所属系所办公室办理缓缴申请手續,其经學校核可者得延缓缴费;未核准延缓缴费或延期期满仍未缴清者,概依本校學則第13条规定即予休學或退學。 3.预定于本學期开學前办理休、退學者请勿缴费,应于2月2日起至2月25日前完成休、退學手續。 |
教务处注册组联絡电话:04-23590121 转22101-8 |
贰、 缴纳學杂费、就學贷款及學生证验印:
办理事项 |
说明 |
承办单位 |
缴纳學杂费 |
1.请同學自104年1月26日起自行上網本校首页热门连结之「打印及查询注册费缴款单」、「學生信息網」或利用中国信讬校务入口網站(https://school.ctbcbank.com)打印注册费缴款单,并于2月16日前完成缴费手續。 2.请持注册费缴款单向各地「邮局」、「中国信讬银行各地分行」临柜缴费、「ATM转帐」、「超商」或「信用卡」缴款,即视同完成注册手續。 3.大學部延(修)毕學生及碩、博士三年级以上學生之注册费用分两阶段缴纳。注册缴费截止日前,先缴纳平安保险费、计算机及网络使用费,未依规定期限缴费者视为未注册;學期加退选结束(3月6日)後三周内,补缴學分费差额(修習學分数在9學分以下者,按修習课程所属院、系、所之學分数缴交學分费;修習學分数达10學分以上者,应缴交全额學杂费)。 注:教育學程學分依教育學程修習办法规定另行计费。 4.注册缴费查询:进入中国信讬校务入口網站(缴费後3个工作日)或本校學生信息系统(缴费後4个工作日),点选注册费明細查询。 5.缴款单存根联请妥为保存,可憑申请教育补助及证明等用。以ATM转帐及信用卡缴费者,如需缴费证明,请于3个工作日後上網中国信讬校务入口網站打印缴费证明单。 |
会计室 联絡电话:04-23590121 转28002 |
就學贷款 |
1.拟申请就學贷款同學请于104年1月15日起,上網本校學生信息系统(網址:http://www.thu.edu.tw/3_common/0_user/2_student.php)登录就學贷款申请。 2.请于104年1月15日前至台湾银行任一分行办理就學贷款并完成对保手續。(所需文件请至生辅组網页查询)。 3.完成对保手續後,于注册缴费截止日(2月16日)前将第二联「學校存执联」缴回生活辅导组(现場缴交或邮寄),始完成就學贷款手續。如未将「學校存执联」缴回者,视为未完成注册手續。 |
學务处生辅组 联絡电话: 04-23590121 转23106 |
學生证验印 |
1.四年级以上學生:已完成注册缴费者,请于104年2月25日携带學生证至人文大楼二楼加盖注册章,或于2月26日起于本校办公时间内,持學生证至教务处注册组加盖注册章(可委讬同學或由各班班代汇齐办理,或以挂号并附回邮信封使用通訊方式办理)。 2.101學年度起入學學生为新式學生证,免加盖注册章。如需在學证明,可持學生证原本與正反面影本至注册组加盖章戳视同在學证明,或至注册组申请在學证明。 3.注意事项:本校重要文件通知及联絡事项,均以學生所填之通訊地址或电话为准;通訊地址或联絡电话如有异动者,请向注册组办理变更;户籍地址异动者,请持學生证及身分证向注册组办理变更。因地址有误或无人收件而影响學生权益者,须自行負责。 |
教务处注册组联絡电话:04-23590121 转22101-8 |
参、 就學优待减免及生活助學金申请时间與程序:
办理事项 |
说明 |
承办单位 |
申请就學 优待减免 |
第一梯次:103年12月15日至104年 1月24日。 1.请至學生信息系统,点选學杂费减免申请,填写并打印申请单,检具申请单及相关证明至生辅组办理。 2.经审查结果符合就學优待减免者,其减免後之餘额,请至學生系统打印注册缴款单办理缴费;餘额如需申请就學贷款,请持有减免金额之注册缴款单申办就學贷款。 |
學务处生辅组 联絡电话: 04-23590121转23009 |
第二梯次(新取得证件者):104年2月2日至3月13日 1.请先上網至學务处生辅组網页,参阅申请公告。 2.符合条件者请至學生信息系统,点选學杂费减免申请,填写并打印申请单,检具申请单及相关证明至生辅组办理(或邮寄申请)。 3.经审查结果符合就學优待减免者,其减免後之餘额,请至學生系统打印注册缴款单办理缴费;餘额如需申请就學贷款,请持有减免金额之注册缴款单申办就學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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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助學金 |
1.请先上網至學务处生辅组網页,参阅申请公告,并向生活助學金需求单位提出申请。 2.符合资格之同學仅能选择一个单位申请,不得重复。 3.经需求单位录取後,自开學日起须按月服务40小时後,始可获得每月6,000元之生活助學金。 |
學务处生辅组 联絡电话: 04-23590121转23002 |
- 附件档案: 103學年度第2學期注册须知
- 参考连结:
- 张贴人:BA
- 最後修改时间:2014-12-17 PM 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