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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公告
- 標題:【獎助學金通知】傳伴國際職場培力獎助學金
- 公告日期:2014-11-15
東海大學傳伴國際職場培力獎助學金辦法
103年7月1日校長核定通過
103年7月1日校長核定通過
第一條 為發掘及培訓本校具有優異潛能之弱勢學生,協助其安心就學、奮發向上、創造生命價值,
進而逐夢圓夢,特設置「傳伴國際職場培力獎助學金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進而逐夢圓夢,特設置「傳伴國際職場培力獎助學金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經費來源:
一、由「傳伴國際職場培力獎助學金」捐款人捐贈新台幣壹仟萬元為基礎。
二、其他認同此計畫之捐款(含傳伴獎助學金)。
第四條 獎助對象及資格:
本校大學部一至三年級在學生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低收入戶。
二、中低收入戶。
三、符合教育部所訂「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標準之弱勢學生。
四、能提出其他證明之弱勢學生。
第五條 申請方式:申請者依學校公告時間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第六條 應繳交文件:
一、新申請:
(一)在學證明。
(二)政府機關開立之清寒條件證明文件(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
國稅局開立之家庭年所得清單),或其他能證明家境清寒之文件。
國稅局開立之家庭年所得清單),或其他能證明家境清寒之文件。
(三)新生應送繳入學成績,舊生應送繳在校歷年成績單正本。
(四)自傳500字以內,包含家庭狀況、求學過程、工作經歷、
個人特質(個性、興趣、專長、優點)、人生目標等。
個人特質(個性、興趣、專長、優點)、人生目標等。
(五)讀書計畫:說明學業生涯展望。
(六)獲獎記錄:如競賽得獎資料、語言能力檢定證書、相關證照或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
二、續領申請:前學年度成績單及服務學習成果。
第七條 審查:由生活輔導組將符合資格之申請學生資料彙整後送捐款人審查小組審核並決定受獎助學生名單。
第八條 獎助方式:受獎助學生由生活輔導組每月核發6,000元助學金(一年核發12個月)。
第九條 受獎助學生符合下列資格者,經捐款人審查小組審核通過後,次年得續領。
一、應參加捐款人審查小組所指定之服務學習(每週至少5小時),並繳交學習心得報告。
二、無休學紀錄。
三、無不及格科目。
四、操行及勞作教育成績及格。
第十條 受獎助學生於大四時,應參加捐款人審查小組所指定或認可之國際職場全職實習
(每月可領取至少2萬元之助學金)。
(每月可領取至少2萬元之助學金)。
第十一條 本辦法之修訂由捐款人提出,經本校獎助學金委員會通過並報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傳伴國際職場培力獎助學金跟國際職場實習結合,
獎助學金說明:
申請對象是家中經濟狀況較差同學,希望支持這些同學在大學能專心學習。
獲得獎助的同學,在大一至大三可獲得每月六千元的獎助學金(含寒暑假)、但要接受企業實習前的培訓。
在大四則要求參加每月兩萬元的全職職場實習。
獎助學金報名期間為每學期初,下次預計於104年2月報名。
有興趣的同學,仔細讀好本申請說明及辦法之後,
建議可先跟黃延聰老師晤談,以瞭解這個獎學金的精神、宗旨、及培育獲獎助學生的方式。
請事先以E-mail與黃延聰老師約定晤談時間yentsung@thu.edu.tw
- 附件檔案: 傳伴國際職場培力獎助學金辦法
- 參考連結:
- 張貼人:李瑋珊
- 最後修改時間:2014-11-15 AM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