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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公告
  • 标题:东海大學103學年度校园菸害防制计畫
  • 公告日期:2014-10-16


东海大學103學年度校园菸害防制计畫

 
壹、依据:

    教育部103722日台教综()字第1030091254号函 「校园菸害防制实施计畫」办理。

贰、目的:

    为维护教、职员、工及學生之身心健康與校园环境,相应菸害防制法相关规定,本校除设置吸菸区范围外,推动全面禁菸工作,并借服务學習、品格教育、劳作教育等养成學生守法、尊重習性等方式,循序渐进达到无菸校园。

参、管理规范:

一、本校菸害防制工作由學务处生辅组主办,并结合各单位资      源协办,以增进推动成效。(分工表,附件1)

二、 依菸害防制法规定,學校各进出口处设置禁菸标志(语)。本校经102-16次行政会议通过,10411日起,全校13处吸菸区减为7(吸菸区位置图,如附件2)10511日起全校全面禁菸。

三、教、职员、工及學生对于校园内吸菸行为者,均有劝阻义务及权利;吸菸行为者经劝阻而拒不合作者,可向學务处生活辅导组迳行举发(违规举报单,如附件3)

四、本校教、职员、工及學生有意愿戒菸者,由卫保组提供戒菸谘询服务及辅导(戒菸教育辅导表,如附件4)

  ()戒菸专线服务中心:0800-636363

  ()澄清医院戒菸门诊:04-24632000

五、违反本校菸害防制之处理原則如下:

  ()本校教、职员、工,违反吸菸规定者,先由各单位自

      行检讨劝导。职员、工经劝导仍再违规者,请单位主

管依职工奖惩标准签请惩处。

  ()學生在校内违反吸菸者,除施予戒菸教育辅导外,

      视违规吸菸次数予以处分:

1. 违规吸菸者,除给予口头劝导外,并现場实施35分钟之菸害防制教育。

  2.违规吸菸次数达3次者,安排至卫保组实施菸害教育或菸害相关活动二小时,并爱校辅导二小时(如附件5);上述辅导需于二周内完成,未于指定时间内完成者,予以申诫2次处份。

 3.违规吸菸次数达3次且再犯者,除持續施予菸害教育及爱校辅导外,并通知家长协助劝导或鼓励至附近医療院所实施戒菸门诊治療。

 ()校外人士、廠商、访客于校园禁菸区吸菸者,应予婉言劝阻,劝阻不听者,报请台中市卫生局稽查员到校查处。

 ()包商與施工人员或洽公人士于校内违规吸菸者,各負责单位與承办人,有责任與义务告知相关人员本校禁菸政策。

肆、其它:

一、检举电话及信箱:

學务处生辅组:23590273;校内231001

军训室:23590303;校内308001e-mailmilitary@thu.edu.tw或承办人郭殿元教官;e-mailkuo223904@thu.edu.tw

二、有关菸害防制工作信息,请上學务处生辅组或军训室網页春晖教育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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