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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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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公告
  • 标题:国立科學工艺博物馆实習生实施计画
  • 公告日期:2014-03-17

 

 
 国立科學工艺博物馆实習生实施计畫 

主旨:
本馆实習生实施计畫、申请書及103年实習生需求表各1份,如有推荐人选,请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止向本馆提出申请,获录取之实習生,依规定需参加本馆于7月1日举行之暑假实習生说明会(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周知)。
说明:
为加速实習申请作业,本次申请案请以电子公文方式荐送实習生相关资料(请以word格式),审核结果并将于4月15日公告于本馆最新消息区。如需签订校外实習合约者,请依本馆范例办理。


一、宗旨
国立科學工艺博物馆(以下简称本馆)为培育博物馆经营管理、科技教育、典藏研究及展示规划之人才,并促进本馆與學术机构之交流,提供国内外大學院校在校學生及研究生至本馆实習机会,特订定「国立科學工艺博物馆实習生实施计畫」(以下简称本计畫)。

二、实習对象
现就读于国内外大學院校(含研究所),对博物馆经营管理、科技教育、典藏研究、展示规划及相关实务训练有特别需要及兴趣者,均可向本馆人事室(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出申请。

三、实習期限及出勤时间
(一)实習生的实習时数不得少于25天(200小时),期限以一至三个月内实習完毕为原則,如有特殊情形,得由实習单位视需要签奉馆长核准後办理。
(二)实習生之出勤时间如下:
1、每日上午八时三十分至十二时三十分;下午一时三十分至五时三十分,并应签到退或刷卡方式(如附表)。
2、为配合业务需要,实習单位得视情形,于每周最少出勤5天为原則下规范实習生采弹性及轮休方式出勤。

四、受理时间及申请流程
  (一)受理期间每年三至四月或十一至十二月,本馆受理學校选派或老师推荐申请,申请资料迳寄人事室会办处理。若因特殊状况且经业务组室相关人员同意,學生得不定期提出申请。
(二)填报申请書(如附表)乙份,并备齐下列资料,于受理期间内提出,如因特殊状况提出者,须于实習日前二周向本馆提出:
1、就读學校(含系所)之公函或系主任推荐或导师推荐函一封。
2、如为外国人士需提供中文能力证明乙份。
3、自传。
4、实習计畫書(含实習理由等),含实習目标、期间、预计前往组室、预期成果等。
(三)受理单位初核申请相关文件。
(四)拟实習组室审核实習计畫及面谈。
(五)经审查合格及面谈通过者,即通知申请人依规定时间报到,由人事室核发识别证,并由实習组室办理实習前讲習及开始实習。

五、考評
(一)由本馆实習组室指定人员担任辅导人员,依实習生評量表(如附表)所订之实習工作表覈实考評,会人事室後,陈馆长核定。
(二)实習结束前缴交实習心得(含建议事项)报告書,字数不得少于二千字。
(三)实習期满由实習组室开具实習证明(如附表)并附本馆实習生評量表影本。如实習生就读學校订有统一評量表时,依其规定另增给。

六、限制
(一)实習时数依实際签到退时数核计,如总时数未达原预计实習总时数之四分之三者,本馆不开具实習证明及实習生評量表影本。
(二)实習期间于本馆所接触之资料或文件(含实習报告)未获本馆同意,不得携出或擅自对外发表。
(三)凡申请实習之學生须依规定时间到馆实習,实習期间如有不当或損害本馆馆誉之行为,本馆有权終止其实習资格并通知就读學校系所。

七、
配合馆务发展需要性质特殊之实習,得参照相关规定专案签请  馆长核定之,不受本计畫之规范。

八、其他
(一)实習时请注意服装仪容,與其他实習生应相互配合、支援,对观眾随时保持和藹、亲切态度,馆内公共空间及执勤时禁止饮食,并确实填写每周实習工作表(如附表),于每周日或周一下班前交给各组辅导人员汇整。
(二)实習生于本馆实習期间,本馆提供实習生下列优惠:
1、提供每位实習生四张本馆展示厅招待劵。
2、提供每位实習生二张本馆立体劇院招待券。
3、实習期间于本馆员工消费合作社经营之卖場及咖啡厅消费者,得憑证享有九折优待。
(三)实習生于本馆实習期间,皆不支给任何报酬(薪资、和津贴)及不供宿,并由本馆加保必要之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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