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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4条规定及「高级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实施及建教生权益保障法」第24条第5项规定之意旨,修订學生请假相关规定:女性學生因生理日致就學有困难者,每月得请生理假一日,为尊重个人生理隐私,该假别无需出示证明。
系所公告
- 标题:教育部将女性學生申请生理假之相关规定纳入學生请假相关规定
- 公告日期:2014-02-26
教育部将女性學生申请生理假之相关规定纳入學生请假相关规定
「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4条规定及「高级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实施及建教生权益保障法」第24条第5项规定之意旨,修订學生请假相关规定:女性學生因生理日致就學有困难者,每月得请生理假一日,为尊重个人生理隐私,该假别无需出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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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贴人:BA
- 最後修改时间:2014-02-26 PM 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