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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規定及「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24條第5項規定之意旨,修訂學生請假相關規定:女性學生因生理日致就學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為尊重個人生理隱私,該假別無需出示證明。
系所公告
- 標題:教育部將女性學生申請生理假之相關規定納入學生請假相關規定
- 公告日期:2014-02-26
教育部將女性學生申請生理假之相關規定納入學生請假相關規定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規定及「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24條第5項規定之意旨,修訂學生請假相關規定:女性學生因生理日致就學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為尊重個人生理隱私,該假別無需出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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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貼人:BA
- 最後修改時間:2014-02-26 PM 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