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雲林縣官邸兒童館受理大專院校學生蒞館實習實施計畫
- 公告日期:2014-02-26
雲林縣官邸兒童館受理大專院校學生蒞館實習實施計畫
一、依據101年06月05日官邸兒童館館務會議決議辦理。
二、目的:本館為建立終身學習的機制,提供實務學習的機會,特別受理大專院所學生到館實習。
三、實習業務簡介:
l 常態館務營運:一、二樓櫃台民眾服務,圖書閱覽區圖書編整及館舍空間清潔等事宜。
l 館內活動協助:每月家庭活動日及相關教育活動協助辦理。
l 交付專案任務,定期追蹤考核。
l 臨時交辦事項。
四、申請辦法:
l 受理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3年4月30日。
l 請於4月30日前將申請表、履歷及實習計畫書寄至官邸兒童館專用信箱kidspark212@yahoo.com.tw,審核結果將以e-mail或電話通知申請人。審查通過者5月31日前以學校名義來備文函至雲林縣政府教育處備查,須檢附審查通知信列印表單併同實習合約以正式公文來函申請。
l 實習計畫書需詳述實習動機、實習計畫內容及預期成果。
l 申請人就讀科系與本館業務相關者將優先錄取。
五、值勤須知:
l 為配合本館開放時間,申請實習之學生依照選填實習之需求,安排每週五、六、日、二、三,一週共五天期間到館實習,出席次數與時數至少需服務滿兩個月或300小時,始能頒發結業證書。
l 實習期間之穿著服飾應便於識別,本館除製發背心供學生穿著,必要時得由本館規定統一之服飾。實習期間不支任何酬勞,有關午餐、食宿、保險需由實習學生自理。
l 實習期間每次出席應確實簽到退,每週第一個實習日繳交前週實習心得報告,全期實習結束時書寫實習總報告乙份,供作評鑑依據。
l 實習期間接觸本館未經公開發表之所有資料,未經本館許可,不得擅自列印、複製、引用以及對外發表。
詳細資訊請見附檔
- 附件檔案: 實施計畫
- 參考連結:
- 張貼人:BA
- 最後修改時間:2014-02-26 AM 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