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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公告
  • 標題:雲林縣官邸兒童館受理大專院校學生蒞館實習實施計畫
  • 公告日期:2014-02-26

 

雲林縣官邸兒童館受理大專院校學生蒞館實習實施計畫

一、依據1010605日官邸兒童館館務會議決議辦理。

二、目的:本館為建立終身學習的機制,提供實務學習的機會,特別受理大專院所學生到館實習。

三、實習業務簡介:

l   常態館務營運:一、二樓櫃台民眾服務,圖書閱覽區圖書編整及館舍空間清潔等事宜。

l   館內活動協助:每月家庭活動日及相關教育活動協助辦理。

l   交付專案任務,定期追蹤考核。

l   臨時交辦事項。

四、申請辦法:

l   受理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3430

l   請於430日前將申請表、履歷及實習計畫書寄至官邸兒童館專用信箱kidspark212@yahoo.com.tw,審核結果將以e-mail或電話通知申請人。審查通過者531日前以學校名義來備文函至雲林縣政府教育處備查,須檢附審查通知信列印表單併同實習合約以正式公文來函申請。

l   實習計畫書需詳述實習動機、實習計畫內容及預期成果。

l   申請人就讀科系與本館業務相關者將優先錄取。

五、值勤須知:

l   為配合本館開放時間,申請實習之學生依照選填實習之需求,安排每週五、六、日、二、三,一週共五天期間到館實習,出席次數與時數至少需服務滿兩個月或300小時,始能頒發結業證書。

l   實習期間之穿著服飾應便於識別,本館除製發背心供學生穿著,必要時得由本館規定統一之服飾。實習期間不支任何酬勞,有關午餐、食宿、保險需由實習學生自理。

l   實習期間每次出席應確實簽到退,每週第一個實習日繳交前週實習心得報告,全期實習結束時書寫實習總報告乙份,供作評鑑依據。

l   實習期間接觸本館未經公開發表之所有資料,未經本館許可,不得擅自列印、複製、引用以及對外發表。




詳細資訊請見附檔

  • 附件檔案: 實施計畫
  • 參考連結:
  • 張貼人:BA
  • 最後修改時間:2014-02-26 AM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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