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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旨揭之办法于102年11月13日第15次行政会议新订定及102年12月4日第16次行政会议修正通过。
系所公告
- 标题:學生學杂费及學分费與其他费用缴纳办法
- 公告日期:2014-01-02
學生學杂费及學分费與其他费用缴纳办法
一、旨揭之办法于102年11月13日第15次行政会议新订定及102年12月4日第16次行政会议修正通过。
二、102學年第2學期注册缴费截止日为103年2月10日,请转知拟申请缓缴學杂费學生,务必于缴费截止日前提出。
详細信息请见附档
详細信息请见附档
- 附件档案: 學生學杂费及學分费與其他费用缴纳办法 东海大學學生申请缓缴學杂费作业要点
- 参考连结:
- 张贴人:BA
- 最後修改时间:2014-01-02 PM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