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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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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公告
  • 標題:管理學院創意與創業碩士學分學程-開始報名
  • 公告日期:2013-05-06


一、學程目標:
本學程藉由課程規劃,將創新的概念融入課程中實作,並透過業師與院內專任教授合作,讓同學體驗創新管理之要義與培養創業實踐之能力,擴展學生之學習領域與增強未來之就業競爭力。

二、
實施對象:全校各系所大四、碩士班學生。

三、
課程規劃:必須修滿 12學分。
1.  課程內容:
管理先修課程:經營管理專題(補足管理基礎課程,訂定抵免門檻)
學程基礎課程:問題分析與決策、創新創業專題(一)、創新創業專題(二)
學程實作課程:企業實作專題
2. 上課時間:晚上及假日(暑假除外)

四、
修業規定:
1. 修習本學程之學生每學期所修學分上下限,仍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其學程科目成績須併入學期成績計算。
2. 若有相關課程欲申請認定,由學程主任認可。
 
五、學程特色
1. 每一門課程,由一位專任師資搭配多位業師。
2. 每學期期末舉辦”與CEO有約”餐會,鼓勵學程內表現好的同學。
3. 學程課程擇優給予獎學金。
4. 透過學程課程,參與企業規劃,並擇優協同育成中心,輔導其申請教育部大專生創業專案,協助創業申請及經營。

六、
申請程序
1. 於每年5月提出學程申請,經過書審、面試門檻,得以在次學期(9月)加退選截止日前,至院辦公室提出申請。
2. 每學年開放申請一次,每門課程以20名為上限。
3. 申請須經學程主管、院簽章同意,修習完畢須將歷年成績單送交院辦公室,以審核是否核發該學程證書。

七、
修習證書
修畢應修課程且成績及格者,由本校發給學程證明書

八、
學程經費:
募款、校內補助。

九、
施行辦法
本辦法經院、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提交教務會議核定通過後實施。

贊助企業: 
金可國際集團、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飛利浦股份有限公司、雅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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