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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对象:全校各系所大四、碩士班學生。
三、课程规划:必须修满 12學分。
四、修业规定:
六、申请程序:
七、修習证書:
修毕应修课程且成绩及格者,由本校发给學程证明書
八、學程经费:
募款、校内补助。
九、施行办法:
本办法经院、校课程委员会议通过,提交教务会议核定通过後实施。
赞助企业:
系所公告
- 标题:管理學院创意與创业碩士學分學程-开始报名
- 公告日期:2013-05-06
一、學程目标:
本學程借由课程规划,将创新的概念融入课程中实作,并透过业师與院内专任教授合作,让同學体验创新管理之要义與培养创业实践之能力,扩展學生之學習領域與增強未来之就业競争力。
本學程借由课程规划,将创新的概念融入课程中实作,并透过业师與院内专任教授合作,让同學体验创新管理之要义與培养创业实践之能力,扩展學生之學習領域與增強未来之就业競争力。
二、实施对象:全校各系所大四、碩士班學生。
三、课程规划:必须修满 12學分。
1. 课程内容:
管理先修课程:经营管理专题(补足管理基础课程,订定抵免门槛)
學程基础课程:问题分析與决策、创新创业专题(一)、创新创业专题(二)
學程实作课程:企业实作专题
2. 上课时间:晚上及假日(暑假除外)
四、修业规定:
1. 修習本學程之學生每學期所修學分上下限,仍依本校學則相关规定办理,其學程科目成绩须并入學期成绩计算。
2. 若有相关课程欲申请认定,由學程主任认可。
五、學程特色:
1. 每一门课程,由一位专任师资搭配多位业师。
2. 每學期期末举办”與CEO有约”餐会,鼓励學程内表现好的同學。
3. 學程课程择优给予奖學金。
4. 透过學程课程,参與企业规划,并择优协同育成中心,辅导其申请教育部大专生创业专案,协助创业申请及经营。
六、申请程序:
1. 于每年5月提出學程申请,经过書审、面試门槛,得以在次學期(9月)加退选截止日前,至院办公室提出申请。
2. 每學年开放申请一次,每门课程以20名为上限。
3. 申请须经學程主管、院签章同意,修習完毕须将历年成绩单送交院办公室,以审核是否核发该學程证書。
七、修習证書:
修毕应修课程且成绩及格者,由本校发给學程证明書
八、學程经费:
募款、校内补助。
九、施行办法:
本办法经院、校课程委员会议通过,提交教务会议核定通过後实施。
赞助企业:
金可国際集团、丽明营造股份有限公司、 台湾飞利浦股份有限公司、雅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