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东海大學 101學年度 特殊學習成就奖 候选人推荐表
- 公告日期:2013-04-08
第一条
为鼓励學生克服困境,奋发向上,努力向學,设立东海大學特殊學習成就奖(以下简称本奖)。
第二条
应届毕业班學生,于本奖受理申请前各學期學业成绩平均为80分以上,操行成绩均为85分以上(97學年度第2學期以前之學期操行成绩82分以上即可),基本劳作成绩均在80分以上(免修基本劳作成绩者除外)。
前项學生之遴选并应审酌有无下列优良事蹟:
克服學習能力或环境的限制,积极學習,有优良表现者。
推展爱国、爱校、社会服务等公益活动,有具体优良事蹟曾受褒奖者。
参加校内外社团活动比赛,有具体优良事蹟者。
第三条
推荐及評审方式如下:
一、 由各系或相关辅导单位推荐,于每年三月上旬送至學务处生活辅导组,并检同推荐表、各學期成绩单、自传(约壹千字)、优良事蹟证明或奖状。
二、由奖助學金委员会于三月下旬召开会议,就各单位荐送人选及资料
严格甄选为本奖得奖人,除特殊情况外,以三名为限。
第四条 依奖助學金委员会核定名单,颁发得奖學生奖牌。
请 校长于毕业典礼中公开表扬,并将相关资料送校刊及各媒体予以刊登表扬。
第五条 本奖经奖助學金委员会通过并签请校长核定後实施。
- 附件档案: 特殊學習成就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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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贴人:苏婉婷
- 最後修改时间:2013-04-08 PM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