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教育部青年发展署102年度大专生公部门见習计畫
- 公告日期:2013-03-21
一、 缘起
近年来,报名国家考試人数逐年增加,公部门已成为多数青年就业場域的选项之一,但公部门进用编制内人员有其一定资格限制,青年必须经国家考試及格方能取得任用资格。本署为強化青年职能开发,持續推动各类职場体验计畫,为使青年能于在學期间即了解政府组织運作方式及工作内容,特與中央机关部会合作,提供公部门见習机会。
二、 目的
协助學生透过公部门见習,获得从态度、理念到实务面的体验學習,了解政府部门運作、组织文化及公共政策形成、制定、执行过程,鼓励青年参與公共事务,學習政府運作机制,以利未来规划职涯发展,并有助于见習机关从中发掘并培养政府优质人才。
三、 提供见習机会之机关
(一) 见習机关指中央机关,包括总统府、五院及所属机关,行政院以外机关采鼓励自愿提供名额。
(二) 有关医療院所部分,如提供之见習机会为行政职,而非医療护理等需专业技能之职缺,且不影响服务对象权益者,亦可纳入。
四、 见習名额分配
本计畫之见習名额系由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按各部会机关预算员额比例计算,分配各部会机关之见習名额数,由各见習机关依分配名额数提供。
五、 参與见習之學生资格:
具中華民国国籍,且具教育部认可之国内大专校院及军警學校在學生身分证明者。
六、 作业进度及流程:
(一) 各见習机关依分配名额,将见習职缺之需求条件及内容,于本署RICH职場体验網(https://rich.yda.gov.tw/)完成登录,经本署审核确认後于網站公布,开放给學生投递履历应征。
(二) 各见習机关有关閉见習职缺之权限,但见習职缺关閉後,學生无法再上網投递履历。各见習机关应于录取名单确认後,于系统上点选录取回报,本署将于审核後统一在網站公布。
七、 见習期间相关说明
(一) 见習预定分为上學期(10-11月)、暑假(7-8月)及下學期(4-5月)等三阶段见習,每月至少见習达50小时。本见習计畫仅提供见習媒合机制,无提供津贴补助。
(二) 每阶段每人见習时数达100小时,计为1人次。每名學生同一阶段仅能择一机关见習,如见習表现良好经进用机关核可,得再继續同一机关见習,惟年度内每人见習时数以200小时为限。
(三) 见(实)習學分:见習生若有申请折抵學校实習學分之需求,得请本署提供见習时数之证明文件。惟实習學分申请及采计,请依各校校外实習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四) 每月见習时数及见習时间分配:
1. 每阶段每月至少50小时,平均分配于周一至周五之间,1天至少4小时,每周至少1.5天为原則,以白天非假日且固定为宜。
2. 见習机关得基于见習生學習技能的必要,经征得见習生同意,协商弹性延长每日见習总时数,惟见習生见習时间每日最长不得超过8小时。实際每周见習时间,由见習机关與见習生双方依据前述第1点说明,进行細部确认,但协商調整後见習时间安排,必须符合劳动基准法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之相关规定。
(五) 见習时间之计算,午休时间扣除不计入,但若在午休时间負责服务台、接待外宾,或由见習机关审酌见習内容认定可纳入见習时间计算者可例外列入,或机关午休时间为半小时者,请见習机关督导业师于见習生出勤纪录表上特别标示备注说明。惟当日见習时间仍以8小时为度。
(六) 见習机关于见習训练时间内基于學習技能之连續性,得調整休息时间,但应于出勤纪录表上特别标示备注说明,如无标示说明,见習时数仍依午休时间扣除不计入方式计算。
(七) 见習训练期间遇劳动基准法第37条规定应放假之日,停止见習训练;前开停止见習之日如有实施见習训练之必要,并经见習机关與见習生双方协商同意調移者,不在此限。
(八) 见習机关得比照员工提供相关福利。
(九) 考量见習生分布于不同縣市,本署补助见習前讲習会往返交通费用:
1. 台北市及新北市以外之见習生:以见習前讲習会前後一日为限之,来回火車或客運票根全额补助(火車票不限車种)。
2. 离岛见習生:以来回机票或船票票根全额补助。
八、 见習方式及内容
(一) 由见習机关安排在单一部门,亦得在不同部门间轮换。
(二) 各见習机关必须指派科长或其他适当人员担任「业师(Mentor),指导學生之见習事宜,學習公务運作。
(三) 各机关得参酌下列事项及见習生条件背景研拟见習内容:
1. 参與各机关相关会议(如委员会议、主管会报、(司)处务会议、专案会议等),并得应会议主席之请,发表意见或學習撰写会议纪录。
2. 學習专案企划、拟订及执行。
3. 熟悉例行业务運作。
4. 随同主管做业师學習。
5. 學習参與议题或专题研究、信息蒐寻或阅读翻译。
6. 學習国会联絡、外宾接待相关事宜。
7. 學習担任公共事务观察员,提供建议或对策。
8. 學習技术修护。
9. 學習其他與公共事务及行政业务相关事项。
(四) 见習机关应于见習期间提供相关教學,教學内容由见習机关自行订定。
九、 配套措施
(一) 为提升见習生正确认知及學習成效,将于见習前與见習後分别办理见習前讲習会與见習心得競赛活动:
1.召开见習前讲習会,出席参與对象为见習生及见習机关之督导业师(如督导业师不克参加,请指派适当人员参加),说明见習注意事项、工作内容、应有之职場礼仪及工作态度等,并将安排互动交流时间,供见習机关人员與见習生确认见習内容规划與目标。
2.办理见習心得征文競赛活动,由见習生自由报名参加,经审查後择优颁给奖金及奖状,以资勉励,并将得奖作品上载至「RICH职場体验網」公部门见習部落格专区,提供浏覽分享。
(二) 见習期间:各见習机关于执行本计畫期间,若有相关问题请洽本署,本署将针对见習生进行电话关怀。
十、 发给见習证書:须完成下列所述事项,始发给见習证書;如未完成规定事项或不符计畫规定者,均不发给见習证書。
(一) 见習时数每月至少达50小时,累计100小时以上,表现经见習机关认可,且符合计畫相关规定者。
(二) 依计畫规定参加见習前讲習会及填写相关表件:
1. 见習生应全程参加见習前讲習会,如不克参加经本署核准请假者,必须补听该場次讲習会之影音实录(刊登于「RICH职場体验網」公部门见習/档案下载),并限期缴交每堂讲座课程800字心得报告给本署,否則仍视为未依规定出席见習前讲習会。参加却迟到十分钟以上或早退者,均不发给见習证書。
2. 见習期间,应每周向见習机关缴交见習周志。
3. 见習结束前一周缴交意见調查表,及缴交1,000字以上(含100〜140字浓缩版)见習心得报告之纸本给见習机关检视,再由见習机关转交给本署。
4. 接受本计畫相关之电话或问卷访问,并于见習结束时,上網填写见習生在线问卷。
十一、 分工办理事项
(一) 本署:
1. 规划、征求及审议见習需求。
2. 提供網站媒合平台及宣导。
3. 各机关回报录取见習生後,由本署提供網站系统寄发e-mail,提醒见習生应遵守事项。
4. 办理本计畫讲習会及见習机关检讨会。
5. 办理见習生心得分享征文競赛活动。
6. 办理见習生团体平安保险要保事宜。
7. 统一制发问卷與见習证書内容格式。
8. 其他相关事项。
(二) 见習机关:
1. 提供见習机会,并于本署RICH职場体验網自行登录见習职缺,确认无误後于系统上点选送审。
2. 见習机关应审酌所提供之见習内容。
3. 接收本署RICH职場体验網(https://rich.yda.gov.tw/)系统寄发之应征訊息,并于完成面試後,至系统上回报录取。
4. 机关于录取进用前,请留意确认學生是否符合本计畫规定之资格,不符合本计畫规定资格者请勿进用。
5. 提供见習生办公桌椅及计算机等设备。
6. 指派专人指导,并办理单位讲習、工作说明及相关规范、引导认识见習环境及夥伴。
7. 按月送交见習生出勤记录表,另见習生见習结束後(次月5日前),填写见習生期末考核表、上網填答见習机关在线问卷,以及提醒见習生务必至RICH职場体验網填答见習生在线问卷,并将期末考核表、见習生周志及见習生见習心得报告(纸本)等资料汇送本署。
8. 见習生报到後,與见習生签署见習契约一式三份,除见習生、见習机关各一份留存外,最迟应于见習日起7日内,应备文检送一份给本署备案(查),并與见習生签订见習期间之保密切结書。
9. 指派督导业师或相关人员参加见習前讲習会,并指导办理见習生报到讲習、工作说明、认识见習环境及夥伴,以及相关教學等事宜。
10. 见習生于见習期间學習态度、配合度不佳者(如:无正当事由违反见習机关规定,或恣意中斷见習时间且未告知见習机关者),见習机关得停止其见習,替换人选,并通知本署。
11. 其他相关配合事项。
(三) 见習生:
1. 于本署RICH职場体验網投递履历应征。
2. 参與见習机关相关训练或讲習。
3. 接受见習机关相关规范,依既定见習时间全程参與见習,于见習期间担任學習者與服务提供者之角色,完成见習工作,不得恣意中止见習。
4. 见習期间,应每周向见習机关缴交见習周志,见習工作结束前一周缴交意见調查表、及1,000字以上(含100〜140字浓缩版)见習心得报告。
5. 就读科系有规定需完成实習课程者,得参加本计畫,惟经机关录取後,实習學分申请及采计,请依各校校外实習相关规定自行办理。见習时数上限依各见習机关刊登公告之内容为准,见習生不得要求见習机关配合实習學分申请而調整见習时数。
6. 请假或中斷见習者,应事先向见習机关提出申请或通知。
7. 未完成下列各规定事项者,不发给见習证書或相关证明文件:
(1) 见習生应全程参加见習前讲習会,且不得迟到10分钟以上或早退。
(2) 除不可抗拒之天灾、气候因素(如:地震、颱风等),或公、丧、病假等可出具证明不克参加当阶段见習前讲習会经本署核准请假者,必须补听该場次见習前讲習会影音实录,并限期缴交每堂讲座课程800字心得报告给本署,否則仍视为未依规定出席见習前讲習会。
(3) 缴交见習生周志,并于见習结束前,缴交1,000字以上(含100〜140字浓缩版)见習心得报告纸本给见習机关检视,再由见習机关汇送本署。
(4) 应接受本计畫相关之电话或问卷访问,并于见習结束时,上網填写见習生在线问卷。
十二、 记名通告及未来权益
经见習机关依分工事项第10点停止见習者,本署将依见習机关通报之情节,除行文函知家长及就读學校,且未来1年内不得参與本署提供补助之职場体验相关活动。
十三、 检讨評估
(一) 施予见習机关及见習生期末问卷各一次。
(二) 施予见習生期末考核表。
(三) 召开见習机关检讨会。
十四、 预期效益
(一) 预定完成见習生350人次。
(二) 借由本计畫的实务体验,协助學生认识公部门工作环境,及公共服务的性质,增进职业性向試探机会,培养职涯规划的知能,协助學生适性发展。
(三) 协助见習机关培育人才。
十五、 经费
本计畫所需团体平安保险费及相关统筹经费于本署业务费预算项下支应。
十六、 本计畫核定後实施,修正时亦同。
- 附件档案:
- 参考连结:http://rich.yda.gov.tw/richCandidate/doc/linkDetail.jsp?cate=1065B4DFF8527D83&linkID=FBD927DF8692ACE0
- 张贴人:苏婉婷
- 最後修改时间:2013-03-21 PM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