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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公告
- 标题:【奖學金】丽明营造股份有限公司奖學金申请办法(收件至11/20(二)截止)
- 公告日期:2012-10-19
丽明营造股份有限公司奖學金申请办法
一、申请资格: 本校管理學院各學系及景观學系之大三、大四學生,建築學系之大四、大五學生,
符合家境清寒条件者。
符合家境清寒条件者。
二、申请规定:前學年之學业总平均分数在75分以上,无任何一科不及格,操行82分以上、劳作及体育成绩均在70分以上。(身心障碍生學生學业总平均在70分以上,操行成绩为80分以上,体育成绩在60分以上)。
三、缴交资料:
(一)申请单。
(二)申请奖助學金基本资料表
(请自行登入學生信息系统,搜寻奖助學金登录(编号:300),并打印申请奖助學金基本资料表)
(三)前學年成绩单正本。
(四)自述。
(五)其他有利申请之相关资料。
五、申请截止:即日起至11/20(二)下午5:00截止,请备妥资料缴交至企管系倩華助教。
※ 1. 获颁本奖學金者,不得兼领本校其他奖學金。
2. 已获共同助學措施者,不得请领。
- 附件档案: 高毓灵先生纪念奖學金办法 101高毓灵先生纪念奖學金申请单
- 参考连结:
- 张贴人:萧倩華
- 最後修改时间:2012-10-19 AM 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