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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公告
  • 标题:【奖學金】2012年南山人寿慈善基金会清寒學生奖學金办法(收件至10/23(二)截止)
  • 公告日期:2012-10-08

2012年南山人寿慈善基金会清寒學生奖學金办法
一、活动缘起:为照顾清寒大专院校學生,南山人寿慈善基金会特办理「2012年南山人寿慈善基金会清寒學生奖學金」,欢迎符合申请资格的同學踊跃提出申请。
二、主办单位:财团法人南山人寿慈善基金会
三、助學对象:100學年度就读之在校學生(限大二至大四)
四、助學金额:每名助學金新台币1万元
五、申请资格:
1.      100學年度上下學期學业平均成绩75分與操行平均成绩80分以上者。
2.      家庭为中低收入户或低收入户(需出具///区公所(含以上)单位核发之证明)
六、申请应检附文件:(需准备完整)
1.      100學年度上下學期學业成绩单正本(需學校盖章)
2.      學生证及身分证各乙份(正、反面)
3.      系主任推荐信
4.      户籍誊本乙份
5.      简要自述乙份
6.      中低收入户或低收入户证明(乡镇市区公所()以上单位核发为准)
七、申请期间:即日起101102524:00
※申请人备齐所有申请检附文件(上述六项文件),于10/23()下午5:00以前,送至系办萧倩華助教,逾期恕不受理。
八、評选方式:
收件截止後,所有申请资料经南山人寿慈善基金会「清寒學生奖學金征选委员会」評定、遴选出奖助學生。如获审核通过但超出名额者,本会优先推荐失亲或单亲家庭學生,并按學业成绩排序,于名额内选出。
九、奖助名单公布:南山人寿慈善基金会,将个别通知获奖助學生。
十、注意事项:请见附件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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