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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公告
- 標題:東海大學學生證申請補(換)發辦法
- 公告日期:2012-07-26
東海大學學生證申請補(換)發辦法
一、學生遺失學生證或原證毀損,得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辦理補發或換發。
二、學生證補發或換發申請,須由本人親自辦理。但因特殊情況,不克親自辦理時,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被委託人於代辦補(換)發時應出示身分證件以供核驗。
三、學生辦理補(換)發學生證,可上網下載或至註冊組領填學生證補(換)發申請書及繳交工本費新台幣壹佰伍拾元,並將申請書繳交註冊組,以憑辦理學生證補(換)發。
四、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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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貼人:麻糬
- 最後修改時間:2012-07-26 PM 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