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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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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公告
  • 標題:【104分台灣人間事】影片徵件比賽,首獎10萬元,還有名導演協助指導喔!
  • 公告日期:2012-06-13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4人力銀行) 函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中路一一九之一號十樓
傳真:02-77027104
聯絡人及電話:葉佳惠(02)29126104-6861
受文者:全國各大專院校各學院院長、系主任與就業輔導相關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一日
發文字號:一資字2012PMR06001
主 旨:【104分台灣人間事】影片徵件比賽
說 明:
  1. 台灣各角落都有民眾默默地、執著自己的工作,104人力銀行鼓勵年輕學子發掘台灣在地的價值,因此,藉由影片徵件比賽來挖掘不同角落之美好,也藉此鼓勵台灣工作者重新看待自己的工作價值,Proud of you!為每位工作者喝采!
  2. 此次還特別邀請了共同執行拍攝一系列「你未必出類拔萃,但肯定與眾不同」、「記住你青春無畏的樣子」、以及「Proud of you!」的名導演羅景壬、雪芃廣告公司資深創意總監林智豪、圓圓製作公司與104,一同擔任指導與評審委員(請見附件),讓學子們有機會接受指導,拍出更動人心弦的好影片。即日起,接受學子報名,敬請協助將此訊息與相關單位發佈此公函。
  3. 104人力銀行為協助 貴系(所)學生,特設有「社會新鮮人專區」、「SYB校園新秀賞」、「新鮮人找工作情報團」等平台(如下),歡迎多加利用。
    a.社會新鮮人專區: http://www.104.com.tw/go
    b.SYB校園新秀賞: http://www.104.com.tw/syb
    c.新鮮人找工作情報團: http://www.facebook.com/104go
  4. 本案聯絡人:
    104人力銀行集團行銷處公共事務部 葉佳惠 小姐
    電  話:02-2912-6104 分機 6861 
    E-mail:marketing@104.com.tw
    地  址:231台北縣新店市寶中路119-1號10樓
  5. 敬請查照復會。
正本:各大專院校系主任、所長與就輔相關單位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楊基寬

www.104.com.tw




 活動目的 
一個有序而健全的社會不只是因為有一群白領知識分子努力工作,而是因為我們有各行各業不同職務及角色的工作者一步一腳印在各個角落完成他們份內的事。
一個離鄉背井到都市工作的歌手,如果沒有他站在台上盡情的演出將歡樂帶給群眾,那個僱用他的餐廳可能稍嫌失色。一個早出晚歸整日與公路及沙塵為伍的砂石車司機,如果沒有他定時定點的與時間賽跑安全的交付砂石,他的妻兒又如何得以溫飽?
104人力銀行觀察到台灣每一角落不少平凡的人,執著了自己的工作並散發出不平凡的力量與影像力,豐富了台灣之美。因此,我們藉由舉辦『104分台灣人間事』影片徵件比賽,以挖掘更多台灣各角落、你我所不知道的104分台灣人間事。

 主題說明 
台灣各角落都有民眾默默地、執著自己的工作,104人力銀行鼓勵年輕學子發掘台灣在地的價值,因此,藉由影片徵件比賽來挖掘不同角落之美好,也藉此鼓勵台灣工作者重新看待自己的工作價值,Proud of you!為每位工作者喝采!
此次還特別邀請了共同執行拍攝一系列「你未必出類拔萃,但肯定與眾不同」、「記住你青春無畏的樣子」、以及「Proud of you!」的相關人員,一同擔任指導與評審委員(請見附件),讓學子們有機會接受指導,拍出更動人心弦的好影片。

 參賽資格 
所有在校的校園學子皆可報名參加,104員工與活動相關人等不得參加比賽。

 活動日期 
即日起至2012年7月20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獎項與名額 
【第一階段】2012年8月3日公佈十名以內入圍名單,入圍者皆有一萬元車馬費金至台北接受指導。
【第二階段】2012年9月初公佈前三名
第一名:一名,頒發獎金十萬元整。
第二名:一名,頒發獎金六萬元整。
第三名:一名,頒發獎金三萬元整。

 規格說明 
  1. Proud of you 系列影片可參考 http://www.youtube.com/104marketing
  2. 作品需以數位檔案以光碟片寄至104人力銀行(231新北市新店區寶中路119-1號10樓集團行銷處收)。
  3. 請於報名表下方之指定處附上作品之涵意與說明,字數以300字內為限。
  4. 背景音樂、拍攝主角肖像需經授權方得使用。
  5. 上述繳交不全者,恕不受理。
 公佈與頒獎日期 
  1. 暫訂民國101年9月初公布得獎名單並頒獎。
  2. 獲獎前三名之拍攝故事,104人力銀行將會擇日前往拜訪、並感謝主角為台灣土地盡力。
 評選標準 
本次攝影比賽之評選方式分為初選及複選兩個階段,其說明如下:
  1. 初選:由主辦部門邀請廣告界相關人士組成評審工作小組,依照本次評選的標準選出與主題較為契合的10件攝影作品。
  2. 複選:由104、名導羅景壬、雪芃廣告、圓圓製作組成評審委員,以下列標準評選出得獎作品。
評分 % 主題切合度 情境創意 攝影技巧 拍攝構圖
40 % 30 % 20 % 10 %

 評審委員 
陳力孑╱104人力銀行 行銷處協理
羅景壬╱廣告導演
林智豪╱雪芃廣告公司 資深創意總監
Sharon╱圓圓總監

 主辦單位 
一零四資訊科技集團

 注意事項 
  1. 所有參選作品一稿不得多投,不論是否獲獎,恕不退件。所有獲獎作品之相關智慧財產權均同意無償專屬授權104 人力銀行使用,且不受著作權第四十一條規定限制,104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模式使用,參選者不得提出異議。
  2.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與未獲得任何獎項之新作,且應無任何抄襲仿冒或臨摹他人之情事;主辦單位如發現參選者有違反本參選辦法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選資格,若為獲獎之作品,則須立即返還頒發之獎金,並公告之;如涉任何法律上之爭議,參選者並應自負所有相關法律之責任。
  3. 除報名表外,其餘參選作品正、反面皆不得有任何與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等,否則不予評審,參選者不得提出異議。請得獎者於領獎時,攜帶個人身分證影本,外籍人士請攜帶護照及居留證,至主辦單位指定地點領獎。
  4. 依稅法規定,凡獎項市值超過2萬元以 上,獲獎人是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在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滿 183 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在臺灣地區有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104將先行代扣獎金 10% 稅金。
  5. 獲獎人不是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是在國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 183 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在臺灣地區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論獎項市值,一律要按照給付金額扣繳 20%,方得領取獎金。
  6. 104人力銀行保留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活動辦法及修正獎項數量、內容之權利。
  7.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104人力銀行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104人力銀行保留相關權利。
104資訊科技集團 由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創設 意見反應:02-29126104 # 6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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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貼人:丁紫涵
  • 最後修改時間:2012-06-13 PM 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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