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东海大學與国内大學交换學生甄选办法
- 公告日期:2012-03-23
东海大學與国内大學交换學生甄选办法、东海大學與台东大學国内交换學生合作协议書。
公告事项:
一、交换期间:每人以不超过两學期为限。
二、申请资格:
(一) 本校在學之全时间學生(含大學部、进修部、研究所),修业一學年以上(台东大學开放申请系所详如附件)。
(二) 申请交换之學生前一學年學业成绩总平均70分以上,操行成绩80分以上,劳作成绩70分以上。
三、申请缴交文件:
(一) 申请表乙份。
(二) 历年成绩单正本乙份。
(三) 家长同意書。
(四) 修课计畫書乙份。
四、申请期间: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
五、申请程序:由申请人向教务处领取申请書,并缴交申请文件,经系所主任及院长同意後,送教务处汇办。
六、甄选方式:交换學生甄选之审查由本校相关系、所及教务处办理之。
七、录取名额:每學年以二名为原則。
八、公布录取名单:本校于五月中旬前具函推荐交换學生及申请系所名单,六月中旬前由台东大學通知录取结果,并由教务处注册组通知申请人。
九、交换學生于交换期间仍应依本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續,并在合作學校选课,选修之科目及學分数上下限悉依合作學校及其系所之相关规定办理。
十、交换學生在交换期间所修習之科目學分数,经由本校相关系、所及教务处审查通过後,得以列入毕业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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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贴人:丁紫涵
- 最後修改时间:2012-03-23 PM 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