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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公告
- 標題:2011臺灣高校傑出青年北京考察團
- 公告日期:2011-11-15
2011臺灣高校傑出青年北京考察團
簡 章
一、活動說明:北京語言大學邀請台灣傑出大專校院師生,參加「2011台灣高校傑出青年北京考察團」活動,活動安排將為臺灣師生體驗北京的歷史文物與現代建築,並期待能與各位同學有更深層次的接觸與瞭解。
二、活動日期:2011年12月26日(星期一)至12月31日(星期六)
三、名 額:30名
四、費用:
1.來回機票、機場稅、保險費、證照費由參加者自行負擔(請注意,機票係參加者與旅行社之間之約定,赴大陸機票已開立後,因故不克參加者,需自行負擔機票違約金及機票退費損失,與本校無關) 。
2.在大陸之住宿、交通、門票及餐飲等活動費用由東北林業大學負擔。
3.交流學習保證金新台幣5,000元整。(請參照本簡章第9條說明,完成所有要求事項後全額退還。)
4.旅遊平安險需自行辦理。
5.報名費新台幣500元整。
五、申請資格:
1.本校大學部及研究所在學學生
2.前曾參加過北京語言大學活動者不予受理
3.勞作教育成績平均70分以上 (無勞作成績者,操行成績平均需逹80分以上)
六、申請者請提出下列資料,第四項則依意願自由提出:
1. 申請表 (依本處提供表格填寫)
2. 學生證影本
3. 歷年學業成績單(內含勞作教育成績),及上學年全班排名証明。(無勞作成績者,應提出操行成績的證明。)
4. 可附參加國際教育交流相關活動及德、智、體、群、美優良表現之相關紀錄。
5. 報名費新台幣500元整。
6. 申請資料請準備正本一份、副(影)本一份,所有獎狀證書皆附副本即可。
七、評審標準:以歴年學業成績、勞作教育成績、口試成績等整體評量,擇優錄取。
八、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0年11月25日(五)15: 00止
口試日期:口試日期暫訂於11月28(一),時間將公告在國際教育合作處網站
口試地點:東海大學國際教育合作處會議室
九、獲推薦學生應盡之義務及配合事項:
1. 於100年11月30日(三)中午12時前繳交(1)「錄取資格確認書」(2)「家長/監護人同意書」 (3)健康聲明書(4)交流保證金新台幣5,000元(5)考察團報名表,以確定錄取資格。逾期未繳交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名額將由候補同學遞補之。
2. 獲選學生必須參加相關規定活動,例如行前說明會等。
3. 研習結束返國一個月內,請以 word格式繳交2,000字以上學習報告乙篇(含照片)。題目:「2011台灣高校傑出青年北京考察團」之見聞
4. 若有違約或抄襲者,學生應退還所有補助金。完成結案後,依學生符合規定的程度退還部份或全額保證金。
十、取消退費:
1. 可退費事項:交流保證金
1.因不可抗力因素,例如天災、SARS、H1N1等不克成行者,予以返還保證金。
2.於交流結束返國後一個月內如期繳交「學習報告」者,退還全額保證金。
2. 扣款事項:交流保證金
若未於交流活動結束返國後一個月內繳交「學習報告」者,每逾一天扣新台幣500元。
十一、報名地點:本校國際教育合作處
電話:04-23590121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4-23590121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轉28500 或28501
網址:oiep.thu.edu.tw
網址:oiep.thu.edu.tw
備註:1.凡參與本校國際交流活動者,皆可向國教室申請「國際教育交流證明」,交流紀錄將列入往後申請他項國際交流活動參考。
2. 獲推薦學生出國交流期間依本校規定可申請公假。
- 附件檔案:
- 參考連結:http://oiep.thu.edu.tw/app/news.php?Sn=606
- 張貼人:麻糬
- 最後修改時間:2011-11-15 AM 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