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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公告
- 标题:100年度高毓灵先生纪念奖學金申请
- 公告日期:2011-11-14
100年度高毓灵先生纪念奖學金申请办法: 第一条 高博士毕业于華西大學化學系,在校时有鉴于同學因家境清寒被迫退學感触至深,待其學业有成、经济有基础後,即有志设立基金资助清寒學生,依此订定本奖學金办法。 第二条 经费来源:由 第三条 奖學金名额與金额: 其他各學院:每學院二名,但法律學院一名,每名一万元。 第四条 申请条件: (一)本校二年级以上學生。 (二)家境确为清寒(请各系調查了解)。 (三)上一學年學业成绩七十分以上,操行八十分以上。 (四)未接受任何公费及其他奖助學金。 第五条 本办法经奖助學金委员会通过後实施修订时亦同。
理學院:所属各系每系一名,每名一万元,但化學系每名二万元。
欲申请者,请于11/25(五)以前完成申请表及黏贴相关附件,
送至企管系系办倩華助教。
- 附件档案: 毓灵先生纪念奖學金办法 100高毓灵先生纪念奖學金申请单
- 参考连结:
- 张贴人:萧倩華
- 最後修改时间:2011-11-14 PM 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