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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07暑期實習-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實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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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107暑期實習) ※欲申請者請5/8(二)前繳交資料至系辦 一、 目的 為增進大學校院學生檔案管理實務經驗,培育相關領域人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以下簡稱本局)每年提供名額以資實習,特訂定本須知。 二、 對象 國內各大學校院系所之本國籍在校學生。 三、 實習日期 依本局公告為主。 四、 錄取公告 經本局審查完成後,函請錄取實習學生就讀學校,轉知該生於指定日期報到。並將錄取名單公布於本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https://www.archives.gov.tw/)周知。 五、 考評方式 (一)由本局實習組別指定專責人員擔任指導人員,於實習期滿依實習評量表所訂項目覈實考評。
(二)實習時數依實際簽到退時數核計,總時數達原計實習總時數之四分之三(含有特殊請假原因,延後實習者),且實習成績等第高於C等(含)者,由本局開具實習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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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 | 林靜宜 |
最後修改時間 | 2018-04-24 PM 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