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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公告
- 标题:【交换學習公告】金门大學.台东大學107學年度交换學習
- 公告日期:2018-03-28
【交换學習公告】金门大學.台东大學107學年度交换學習
一、申请资格:
(一)本校在學之全时间學生(含大學部、进修部、研究所),修业一學年以上。
(二)申请交换之學生前一學年學业成绩总平均70分以上,操行成绩80分以上,劳作成绩70分以上。
二、申请缴交文件:
(一)申请表乙份。
(二)历年成绩单正本乙份。
(三)修课计畫書乙份。
三、申请期间:4月2日至4月30日止。
四、申请程序:由申请人向教务处注册组领取申请書,并缴交申请文件,经系所主任及院长同意後,送教务处注册组汇办。
五、甄选方式:交换學生甄选之审查由本校相关系、所及教务处办理之。
六、录取名额:国立台东大學每學年以二名为原則,国立金门大學每學期以十名为原則。
七、公布录取名单:本校于五月中旬前具函推荐交换學生及申请系所名单,六月中旬前由国立台东大學、国立金门大學通知录取结果,并由教务处注册组通知申请人。
- 附件档案:
- 参考连结:
- 张贴人:林静宜
- 最後修改时间:2018-03-28 PM 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