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徵才-財政部印刷廠
- 公告日期:2013-03-21
人員區分: |
評價職位人員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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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等職等: |
第4-9工等 |
職 稱: |
技術工 |
名 額: |
1名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42-台中市 |
上網期間: |
102年3月4日至102年3月17日 |
資格條件: |
1. 大學以上畢業。 2. 具高EQ、親和力及問題解決能力。 3. 需具汽機車駕照,略懂美工軟體,具市場調查、業務或通路開發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 產品行銷及業務通路開發。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
聯絡方式: |
1. 請至本廠網站http://www.ppmof.gov.tw/down.asp下載並填妥報名表及履歷表,並提供A4一頁之文創商品行銷計畫,於102年3月18日前e-mail至vistar88@ppmof.gov.tw,並將文創商品行銷計畫、履歷表、學歷證件影本,郵寄台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人事室 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資料審查合格後,將於102年4月1日前於本廠網站公布初審合格名單並通知參加面試。 2. 應徵者於面試時須提出文創商品行銷簡報(需製作PPT檔),簡報結束後進行面試。 3. 本案除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初審不合格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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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連結:
- 張貼人:蘇婉婷
- 最後修改時間:2013-03-21 PM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