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检定
东海大學企业管理學系碩士班學生英文检定办法
98年02月19日系课程委员会修正通过
98年10月01日院课程委员会通过
98年11月16日校课程委员会通过
101年03月22日系课程委员会修正通过
101年03月27日院课程委员会通过
101年04月11日校课程委员会通过
103年6月18日临时系课程委员会修正通过
103年10月02日院课程委员会通过
103年11月4日校课程委员会议通过
103年11月25日教务会议通过
106年 03月23日系课程委员会修正通过
106年6月21日院课程委员会修正通过
106年10月25日校课程委员会修订通过
106年11月21日第157次教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提升本系學生英文能力,订定本系碩士班英文能力毕业门槛实施办法。
第二条 自103學年度起入學之碩士班學生,必须通过英文检定标准始可毕业。
第三条 學生于入學前1年或在學期间参加英文检定考試,并达到下列英文能力检定测验标准之一者,即为通过本系碩士班學生英文能力
毕业门槛。英文检定成绩认证标准:
类别 |
英文能力检定毕业门槛 |
全民英检 (GEPT) |
中级复試通过 |
多益测验 (TOEIC) |
650 |
TOFEL-iBT |
61 |
TOFEL-ITP |
500 |
IELTS |
5.5 |
第四条 碩士班學生需于碩二上學期开學前至少参加一次英文检定考試,未通过英文检定标准者,可于碩二上學期开學前提出修课申请,经指导教授與系主任同意後,得以加修以英文授课或其他英文相关之补救课程,成绩达70分以上,视同通过检定考試。该课程所修之补救课程學分数,不包含在本所49毕业學分数内。
第五条 凡英文能力检定相关考試成绩未达门槛者,亦可由下列二种方式之ㄧ取得提出研究生學位考試资格:
2. 经指导教授與系主任同意後,學生得以加修两门英文授课或其他英文相关之课程,每门课程至少2學分(含)以上,包括本校管理學院开授之英文课程(大一英文及大二英文除外)、全英文授课专业课程或推广部开设之专业英文课程(达36小时(含)以上),或参加过本校英语系国家姐妹校交换學生课程达一學期(含)以上者,成绩及格者视同通过本系碩士班英文能力毕业门槛。
第六条 加修英文补救课程者,每學期限修一门英文补救课程。俟修習最後一门英文补救课程之当學期,始得提出研究生學位考試之申请。
第七条 本系碩士班學生达到前列检定标准之资格者,需持成绩单正本及影本一份至本系办公室办理登录手續,经核可後得视为通过英文能力毕业门槛,并迳自办理通过英文能力毕业门槛登录作业。
第八条 本办法经系、院、校课程委员会议通过,并经教务会议通过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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