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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公告
- 标题:东海大學企业管理學系碩士班奖助學金施行細則草案
- 公告日期:2008-11-28
东海大學企业管理學系碩士班奖助學金施行細則
民国97年11月27日系务会议通过
第一条 本施行細則(以下简称本細則)系依据「东海大學研究生奖助學金办法」订定。
第二条 奖助學金设置目的在于协助本系(所)之教學、研究與服务等工作,并激发學生的研究潜能與向學精神。
第三条 审查规則
(一) 本系研究生于前學期成绩任一科未达70分者,不得申请本奖助學金。
(二) 奖助期间:以第一、二學年为原則。
(三) 奖助类别:分为研究助理、教學行政助理二大类,第一學年以申请教學行政助理为原則、第二學年以申请研究助理为原則。
(四) 奖助金额:每位研究生以领取一份奖助學金为原則,视奖助人数與學校分配给本系所研究生奖助金总额而决定之。
(五) 申请期间:每學期申请一次。申请者应于开學後一个星期内填具申请書與备妥相关有利审查之文件,送交本系承办人员汇总办理。
第四条 研究助理工作内容
研究助理工作分为以下三项,由研究生择一参加:
研究助理工作分为以下三项,由研究生择一参加:
(一) 出席二次校内外研讨会并提出心得报告。
(二) 投稿一篇論文于研讨会或期刊上。
(三) 参加校内外學术競赛一次。
第五条 教學行政助理工作内容
教學行政助理工作分为以下四项,由系上安排指定:
教學行政助理工作分为以下四项,由系上安排指定:
(一) 固定时间担任大學部學生课程谘询。
(二) 协助系所網页更新與维护。
(三) 有助于达成教师教學目的之工作。
(四) 其他协助系办执行教务、學务及总务工作。
第六条 工作分配以一學期为原則,系办保留将不适任者解职之权利。研究生工作每學期至少一次評估考核,并作为下學期是否任用之基准。
第七条 本細則若有未尽事宜,依『东海大學研究生奖助學金办法』办理。
第八条 本細則经系务会议通过後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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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修改时间:2008-12-02 AM 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