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东海大學97年「學海惜珠」选送清寒优秀學生出国研修选送办法
- 公告日期:2008-01-15
东海大學97年「學海惜珠」选送清寒优秀學生出国研修选送办法
1. 依据教育部97年12月27日「學海惜珠-奖助大學校院选送清寒
优秀學生出国研修」计划办理。目的为协助清寒优秀學生参
加海外研修课程,增进其国際洗礼机会,扩展国際视野,特
订定本办法。
2. 研修领域、研修类型及奖助年限:
(1) 研修领域:分为人文社会科學、基础科學及工程與生医科
技三大领域或其它重点學门。
(2) 研修类型:修读學分(含双联學位)。
(3) 奖助年限:研修不得少于1學期(學季),奖助年限最高为
一年,获本计畫经费奖助以一次为限。出国
研修双联學位如已获本案奖助,得以研修成
果于次年度计画中再次经本校推荐申请本奖
助(并以一次为限),个人奖助期程最长二
年。
3. 研修机构:列名教育部所编外国大學校院参考名册之學校(不
含大陆、港、澳地区)。
4. 申请资格:
(1) 具中華民国国籍,且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者。
(2) 持有效之低收入户证明者(地方行政主管机构开立),
或家庭经济境遇特殊,能提出相关证明且经學校认定之
清寒优秀學生。
(3) 申请当學期须为注册于本校之在學生(不含在职专班學
生),惟国外研修完毕须返回本校并取得學位,其于国
外修读學分须为本校采认。获补助學生于赴国外研修所
得之學分,得依「东海大學學生出国期间有关學业及學
籍处理要点」酌予采认。
(4) 學业成绩上學年全班前30%为原則,或在专业领域有研
究着作或具体获奖事蹟者,及劳作教育成绩两學期平均
逹70分以上者。
(5) 外国语言能力得符合修读學校之要求及本校所订定之标
准。本校标准请参考教育部留學国语文能力证明-附件
(A、B表)所示。
(6) 获本计畫补助经费出国之學生,不得同时或重复领取政府
其他留學奖學金。
(7) 申请双联學位者,學生资格則依本校之相关规定。
5. 荐送名额及奖助内容:
(1) 荐送名额:20名。
(2) 奖助内容:學费、生活费及来回飞机票。
6. 申请者应提出:
(1) 个人基本资料表。
(2) 指导教授或系主任推荐函乙份。
(3) 外国语言能力证明(得符合修读學校之要求及本校所订
定之标准。本校标准请参考教育部留學国语文能力证明
-附件 (A、B表)所示)。
(4) 在校历年成绩单(含上學年全系排名百分比)。
(5) 检具户籍誊本正本、财税资料(国税局开立之财产归户
清单)。
(6) 申请报告:注明申请原因、中文研修计畫書、预期出国
研修课程及與目前學習之相关性等。
(7) 其他相关文件:如优秀表现证明、灾害证明、劳委会失
业保险请领证明等。
(8) 国外大學或机构所出具之正式进修证明(入學许可影本
),或由申请者之系主任同意函。
7. 申请、审查程序、结果公告及出国期程:
(1) 申请日期:即日起至3月10日止受理申请;3月20日前公
告本校审定名单。
(2) 审查程序:
A. 由申请人系所就申请人资格及相关申请表件进行初审
,由系所主管于申请表签核後,再交国際教育合作室
汇整。
B. 由国際教育合作室提报专案审查小组依申请人之學业
成绩、劳作成绩、外语能力、训练背景、个人杰出表
现、及研修计划與发展潜力及赴国外研修之需要性及
课程之适切性进行复核後,再陈请校长核定荐送名单。
C. 出国期程:學生至迟应于98年10月31日前办妥出国手
續,并启程出国研修,届时未出国者,视
为放弃。
★欲申请者请将相关资料交给企管系郭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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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修改时间:2009-02-10 PM 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