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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公告
  • 標題:104-1 學位考試(口試) 注意事項
  • 公告日期:2015-12-07


104-1 學位考試(口試)注意事項

本學期最遲請於105/01/04()12:00完成學位口試申請手續,逾期不予受理。

 1.     請先至註冊組申請歷年成績單,檢查是否符合畢業資格(如下):

(1) 先修課程:需修畢經濟學、會計學、統計學三科。

(2) 畢業學分:符合畢業45學分之修課學分數,成績皆須70分以上。

(3) 需符合本系英文檢定之規定

2.     請於兩週(一個月更佳)前登入「學生資訊系統」線上提出E化口試申請,並至系辦將相關表件交給助教。

3.     操作步驟如下:

※【步驟一】:

請於「確認論文題目」及「口試委員名單」之後,登入學生資訊系統,申請學位考試,並從系統中列印出「指導教授同意書」

※【步驟二】:

請詳細填寫104_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表」

※【步驟三】:請至系辦繳交相關文件,如下所述:

(1)      指導教授同意書:請從學生資訊系統列印,並請老師親自簽名。

(2)      104_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表請詳填口試時間&口試委員資訊。

(3)      歷年成績單(正本)請用螢光筆將「群組修課科目」標記,以利審查。

    (備註:請至一校區教務處外的機器申請成績單,勿從系統直接列印。)

(4)      英文檢定成績單: (例如:多益)

 

4.     口試前三天請將「論文中、英文題目」至助教信箱:csh@thu.edu.tw 

5.     學位考試申請書填寫方式 :

  • 指導教授簽名同意,並填寫預定的口試時間和所邀請的口試委員。為便於學校行政作業的流程,請:

(一)依照行事曆規定時間提出,本學期至1051月4日()12:00截止。

(二)學位考試後應修改論文,須於1050130送交成績至註冊組。

(三)學位考試結果通知書最遲繳交日期待註冊組通知系辦後公告周知。

  • 口試委員三至五人,校外委員須佔1/3以上,校內委員人數不限,並由指導教授指定一人為召集人。
  • 注意:指導教授不得為召集人
  • 試申請表上請務必寫上口試老師的現任服務學校及科系與老師的最高學歷學校與科系
  • 口試當天若老師口試費用沒有申請下來,口試學生需先代墊。有此顧慮之學生請提早辦理,若可以提前到1個月前繳交申請單,口試費下來應該就沒問題。

6.     學位考試申請書最遲口試時間前兩週前親自繳交給助教,
      有任何問題可當場溝通,並請參考教室使用狀況借用教室

7.     學位口試:本學期最遲須在105/01/04前提出E化申請完成,否則不予受理。

8.     若要變更口試日期、口試委員或撤銷口試,均須在口試日前一週向系辦公室提出變更申請,由系上簽請學校同意,每位學生至多可申請兩次口試,因此提出申請後若無法口試者請務必申請撤銷,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9.本學期有修課的同學,即使口試通過,畢業學分數已達標準,亦須等所有課程成績出來後,方能領取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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