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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訊息
  • 标题:台中市环保局暑期雇用清寒大专青年协助执行资源回收相关工作
  • 公告日期:2010-05-12

公告单位:劳作教育处
台中市环保局拟于暑期(7月至9月)雇用2名家境清寒大专青年协助执行资源回收相关工作,说明:
一、旨揭雇用人员执行期程、工作内容及雇用条件如下:
(一)雇用期程为暑假期间(7月至9月),雇用人员适用劳动基准法规定,采半日(4小时)薪资450元计算(每月至多22日,合计88小时)。
(二)工作内容主以协助本局执行废机动車辆占用道路通报巡查工作及其他本局指派资源回收或厨餘回收相关工作。
(三)需为家境清寒大专青年,且具重型机車驾照及熟悉台中市市区道路者尤佳。
二、有意之大专院校青年请检附家境清寒证明、在學证明及个人履历,于99年6月10日前将上述相关资料寄至台中市环境保护局资源回收科,本局另通知面試,通过後予以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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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修改时间:2010-05-18 AM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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