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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訊息
  • 標題:台中市環保局暑期雇用清寒大專青年協助執行資源回收相關工作
  • 公告日期:2010-05-12

公告單位:勞作教育處
台中市環保局擬於暑期(7月至9月)雇用2名家境清寒大專青年協助執行資源回收相關工作,說明:
一、旨揭雇用人員執行期程、工作內容及雇用條件如下:
(一)雇用期程為暑假期間(7月至9月),雇用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規定,採半日(4小時)薪資450元計算(每月至多22日,合計88小時)。
(二)工作內容主以協助本局執行廢機動車輛占用道路通報巡查工作及其他本局指派資源回收或廚餘回收相關工作。
(三)需為家境清寒大專青年,且具重型機車駕照及熟悉臺中市市區道路者尤佳。
二、有意之大專院校青年請檢附家境清寒證明、在學證明及個人履歷,於99年6月10日前將上述相關資料寄至臺中市環境保護局資源回收科,本局另通知面試,通過後予以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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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修改時間:2010-05-18 AM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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