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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公告
- 標題:畢業生印表點數退費程序公告
- 公告日期:2009-06-23
公告單位:電子計算機中心 |
今年應屆畢業生,如計中電腦教室印表點數未使用完畢,可以轉送給學弟妹使用,或可申請退費。申請退費點數以加購點數,並未使用完畢者為限,不含預設內建100點印表點數。辦理時,需本人攜帶學生證或畢業證書親洽計中資訊服務台(ST005)辦理。 退費對象:限應屆畢業生(含博碩、大學部、進修部) 時間:即日起至98年7月16日止,學校上班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00) 地點:計中資訊服務台(ST005)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計中服務台,校內分機3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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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修改時間:2009-06-23 AM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