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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公告
  • 标题:东海大學學士班學生申请预警停修流程
  • 公告日期:2012-12-03

 

东海大學學士班學生申请预警停修流程

一、法规依据:东海大學學士班學业预警制度及辅导实施办法

二、申请对象:达本學期二分之一预警或曾有过一次學期學业成绩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数超过學期修習學分总数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之大學部學生(重点预警學生),需经由导师晤谈辅导後,认定该生有學習負担过重或对某一科目有學習障碍之情形,得向教务处申请预警停修。(此办法不适用进修學士班)

三、101學年度第一學期 學生申请停修时间:101年12月3日 (一)至 101年12月28日(五)

四、办理方式:导师针对本學期达二分之一预警或曾有过一次學期學业成绩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数超过學期修習學分总数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之大學部學生进行辅导晤谈後,于预警辅导纪录表填写开放时间内,登入「导师系统」填写完预警辅导纪录表,并于系统上送出「建议停修课程」。學生才可进入「學生信息系统」下载「预警停修申请表」。

五、申请限制:申请办理预警停修每學期以两个科目为限,且停修後之學分数,非毕业年级不得低于该學期应修最低十六學分,毕业年级不得低于该學期应修最低九學分(不含延长修业年限之學生),唯延长修业年限之學生停? 蚴嶆雂祣陪袉艉@门科目。


详細申请流程请参考连结之附件档案
详阅预警停修申请流程後,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校内分机22527,洽询教學资源中心谭琪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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