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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公告
  • 標題:104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學位考試暨畢業離校注意事項
  • 公告日期:2015-11-17


104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學位考試暨畢業離校注意事項

ㄧ、學位考試

(一)申請時間:自104921日至10514日止。

(二)各系學位考試應於105115日前舉行完畢為原則。

(三)學位考試結果通知書最遲於105127送交註冊組,逾時未送交以學位考試不及格論。。

二、畢業離校

(一)本學期有修習畢業學分者:

1.期末考各科成績送達註冊組後,學生可向各系所研究生業務承辦人員或註冊組查詢成績。

2.學位考試成績送達註冊組三個工作天,經畢業審核准予畢業者,各系所研究生業務承辦人員可進畢業離校系統查詢成績並註記。

3.學生填寫畢業離校手續單,並辦妥離校手續後,持離校手續單、學生證、私章至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書。

(二)本學期無修習學分者:

1.學位考試成績送達註冊組三個工作天,經畢業審核准予畢業者,各系所研究生業務承辦人員可進畢業離校系統查詢成績並註記。

2.學生填寫畢業離校手續單,並辦妥離校手續後,持離校手續單、學生證、私章至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書。

  (三)本學期辦理畢業離校手續期限:105215止,逾期未辦理離校,而未達最高修業年限者,104學年度第2學期仍應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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